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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达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监督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2-01-1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监督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作为正在
履行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达科技”、“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
的规范运作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
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钟朗、何金春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2 年 1 月 11 日-2022 年 1 月 13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钟朗、何金春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与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及承诺履行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沟通;

    2、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经营场所;

    3、查看公司 2021 年度的“三会”文件;

    4、查阅并复印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募集资金台账,
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的银行回单、合同等原始凭证,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相关理财协议,公司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募集资金账户银行
对账单明细等资料;

    5、核査 2021 年度公司及董监高承诺履行情况;

    6、核査 2021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情况;

    7、査阅 2021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8、取得并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签署的重大合同,对新增的主要客户和
供应商进行核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和达科技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的内部控
制制度;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并核对了公
司相关公告;且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
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
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三会文件、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与指
定网络平台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已
披露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名单、
机构设置和运行文件,核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
业务等方面均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并取得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
单,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和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的银行回单、合同等原始
凭证,查阅了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理财协议,查阅了公司与
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资料,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较好的执行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
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均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未
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
访谈,查阅了公司三会会议文件、财务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和达科技的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和达科技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
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査人员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访谈了解了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查
看了公司经营场所,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基于
行业公开材料等内容,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市以来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
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和达科技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东兴证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
对和达科技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2021 年度,和达科技在公司治理、
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
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公司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并督促公司有效
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监督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钟朗                                何金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