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达科技:和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04-14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作为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
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
表如下专项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
保的议案》。公司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浙江绍兴和达水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
需要,为其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支持控股子公司良性发展,本次担保对象是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担保风险可
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
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2021 年度公司没
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年度发生持续到 2021 年度的对外担
保事项。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晓龙、姚武强、佟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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