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达科技: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4-14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佟爱琴(召集人)、独立董事姚武强、
董事陈渭丽 3 名成员组成。委员会的成员组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如下:
2021 年 2 月 22 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出公
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30 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6 月 11 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6 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7 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重点围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相关工作等重
大事项展开审议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积极开展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建设及自我评价工作,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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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二)考察聘任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资
格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并对其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工作成果客
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委员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负责地执行公司制定
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平公正为原则,进一步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发挥更加有效
的内审工作效益;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合作,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内
控风险;主动学习,积极创新,提高技能,有效地对公司内部经济活动及内部控
制进行监督评价。
(四)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合规性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重点关注
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我们认为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的披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
程序,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审议了公司财务报
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在新的年度里,审计委员会继续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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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报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佟爱琴、姚武强、陈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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