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2-14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和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作为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
责的态度,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相关交易
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
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晓龙、佟爱琴、姚武强
2022 年 12 月 8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晓龙(签字):
佟爱琴(签字):
姚武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