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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创药业:海创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9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
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后续发展中
的资金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本公司为关联方代收政府补助系
按照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由本公司代 XINGHAI LI(李兴海)、WU DU(杜武)、IVAN
CHEUNGLAM KING(敬祥林) 、YUANWEI CHEN(陈元伟)、樊磊收取的需按照一定进
度支付给相应个人的政府补助资金,属正常商业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
展的需要,遵守了自愿、平等、等价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
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转让存单、券
商收益凭证等),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
过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的决策程
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10.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含本数)
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及 2021 年度薪酬(津
贴)执行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了行业薪酬水平,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束
机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
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 2021 年度薪酬执行
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了行业薪酬水平,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
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