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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创药业:海创药业: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9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我们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工作述
职报告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占公司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其中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
士、1 名法律专业人士及 1 名行业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简历如下:
    魏于全先生,195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中国
科学院院士,1986 年至 1991 年担任华西医科大学(现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助教
与讲师,1991 年至 1996 年于日本京都大学医学院攻读博士学位,1996 年至 2006 年担
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肿瘤中心生物治疗科与研究室主任教授,1997 年至今担任四
川大学华西医院肿瘤生物治疗研究室博士生导师,2005 年至 2017 年担任四川大学副
校长,2005 年至今担任四川大学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06 年至今担任四川
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肿瘤中心主任,历任成都佰克莫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朗格
莱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高尚科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金瑞基业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恩多施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特瑞思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嘉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朗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2019 年至今担任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至今担任江苏
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担任成都威斯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董事长,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至今担任成都智汇天成企业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至今担任成都威斯津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薛云奎先生,196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
注册会计师,1984 年至 1996 年担任西南大学副教授,1996 年至 1999 年担任上海财经
大学教授,1999 年至 2002 年担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2002 年至今担任长江商
学院教授,2009 年至今担任上海财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至今担任上
海头水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至今担任上海吉洛美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2018 年至今担任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至今担任上海头水
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至今担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至今担任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至今担任大连万达
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至今担任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至今担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彭永臣先生,195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
年至 1989 年担任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副处长,1989 年至 1992 年担任四川省政法委员会
综治办副主任,1992 年至 1993 年担任四川省涉外律师事务副主任,1993 年至 2012 年
担任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主任,2012 年至今担任北京竞天公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律师,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1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6 次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出
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
 姓名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股东大会
                                    委员会
魏于全      11           5            -            2            1            6
薛云奎      11           5            1            2            -            6
彭永臣      11           -            1            -            1            6
    在上述会议中,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对所
议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在必要时对公司进行问询,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腾讯视频会议、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
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和考察,了解公司的研发与商业化进展、内部控制和财务
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积
极配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关联方代收政府补助、与股东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的技术转让等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
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上市,不存在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规范有序,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方案参考同行业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方案合理,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上市,不存在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况。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聘任程序由 2022 年 3 月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完成,我们认为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聘任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上市期间的审计机构,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
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
性和连续性,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可分配利润为负,未进行现金分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上市,不存在需公司及股东履行的承诺。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上市,不存在信息披露相关情况。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
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
能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
露。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实施的一系列制度,
是在适合本身经营发展的基础上建立的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适
应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的需要;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真实客观地反应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在设计和执行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
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
加以完善,未来期间,公司应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十二)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各产品管线的研发与商业化进展,未开展新业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进一步
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发展
提供更多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独立董事: 魏于全、薛云奎、彭永臣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