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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创药业: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及相关协议之解除协议》的交易进展公告2022-07-01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6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及相关协议之解除协议》的
                           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成都海创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创有限”)就自主研发的德恩鲁胺(HC-1119)与海思科医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海思科”)
于 2016 年 9 月及 10 月分别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和《恩杂鲁胺氘代物专利实
施许可协议》,两份协议约定:海创有限授予四川海思科及其指定的关联公司作
为 HC-1119 项目在中国境内实施许可专利的权利方,双方各占项目收益的 50%,
以四川海思科向海创有限支付专利许可费的方式进行项目权益分配,同时四川
海思科承担 HC-1119 项目境内全部临床试验及临床药品相关费用。
    2020 年 9 月,海创有限与四川海思科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了《<恩杂鲁胺氘
代物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及相关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
2021 年 8 月,公司与四川海思科经进一步友好协商,签署了《解除协议》的一
份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付款安排调整协议》”)。《解除协议》约定:四川
海思科将原获授权的全部权利转回给海创有限,包括 HC-1119 及以其为活性成分
的各种药物制剂专利产品及专利方法的独占实施许可权、因专利产品在中国境
内产生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共同所有权及其对临床试验、所涉药品
申请药品注册证及新药证书、研发权、生产权、销售权、商业化权、商标(通
用名)及其他知识产权等全部权利。
    以上协议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之
“重大事项提示”相关章节。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根据《付款安排调整协议》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支
付第三期付款安排中的第二笔付款人民币 3,000 万元。
    截至目前,德恩鲁胺(HC-1119)国内 III 期临床试验已完成预设的期中分
析,独立数据监查委员会(IDMC)对结果审核后判定试验达到预设的主要研究
终 点 , 具 体 请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自愿披露德恩鲁胺(HC-1119)用于转移性去势抵
抗性前列腺癌国内 III 期临床试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货币资金储备充足,资产负债率较低,上述款项按约支付不会影响公
司在研药品研发和商业化进度,不会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交
易协议后续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