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药业: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及相关协议之解除协议》的交易进展公告2022-12-31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7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及相关协议之解除协议》的
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成都海创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创有限”)就自主研发的德恩鲁胺(HC-1119)与海思科医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海思科”)
于 2016 年 9 月及 10 月分别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和《恩杂鲁胺氘代物专利实
施许可协议》,两份协议约定:海创有限授予四川海思科及其指定的关联公司作
为 HC-1119 项目在中国境内实施许可专利的权利方,双方各占项目收益的 50%,
以四川海思科向海创有限支付专利许可费的方式进行项目权益分配,同时四川
海思科承担 HC-1119 项目境内全部临床试验及临床药品相关费用。
2020 年 9 月,海创有限与四川海思科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了《<恩杂鲁胺氘
代物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及相关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
2021 年 8 月,公司与四川海思科经进一步友好协商,签署了《解除协议》的一
份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付款安排调整协议》”)。《解除协议》约定:四川
海思科将原获授权的全部权利转回给海创有限,包括 HC-1119 及以其为活性成分
的各种药物制剂专利产品及专利方法的独占实施许可权、因专利产品在中国境
内产生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共同所有权及其对临床试验、所涉药品
申请药品注册证及新药证书、研发权、生产权、销售权、商业化权、商标(通
用名)及其他知识产权等全部权利。
以上协议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之
“重大事项提示”相关章节。
公司已根据《付款安排调整协议》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支付第三期付款安
排中的第三笔付款人民币 7,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支付《解除协议》
及补充协议项下约定之全部对价。
德恩鲁胺(HC-1119)中国 III 期临床研究已经完成患者入组及数据期中分
析,并于 2022 年 6 月经独立数据监查委员会(IDMC)对临床结果审核后判定试
验达到方案预设的主要研究终点,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自愿披露德恩鲁胺(HC-1119)
用于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国内 III 期临床试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4),并已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递交中国上市前的沟通交
流申请,目前相关事项正在按照药品审评中心要求顺利沟通推进中。公司正积
极配合药品上市评审工作,做好药品上市前的准备,争取新药尽快上市并成功
实现商业化。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