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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盟升电子: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03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4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2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 5 号 5 栋 1 号楼公司六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1

普通股股东人数                                                           5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6,779,65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6,779,65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9.5157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9.515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向
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向静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陈英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6,779,659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使用部分超
 1       募资金永久补充     7,471,699       100      0       0        0            0
         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其中 5%以下股东不包括 5%以上股东
的一致行动人和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祝雪琪、卢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