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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盟升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1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涉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成
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所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担
保的议案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为满足公司日常
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进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
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 16,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
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所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丁 庆 生                 徐 家 敏                   宗 显 政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