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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盟升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所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07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所涉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盟升电
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
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所涉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
见

     1、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全体激励对象不
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
条件、授予价格、任职期限、归属条件、归属日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6、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7、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
续发展能力,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
使命感,从而提升公司业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过认真审阅本激励计划,我们认为本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
制,促进公司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趋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并将本激
励计划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
见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反映公司盈利能力,是企
业成长性的最终体现,能够树立较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所设定的业绩考核目
标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指标设定合
理、科学。
     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外,公司对激励对象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能
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
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
     对公司而言,业绩考核指标的设定兼顾了激励对象、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
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实
现公司阶段性发展目标和中长期战略规划;对激励对象而言,业绩考核目标的实
现具有可实现性,具有较好的激励作用。
     综上,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
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
计划的考核目的。
     同时,《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
管理办法》”)明确约定各项指标及负责考核评价的部门,对后续业绩考核的实
施给予了制度保障,并保证了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综上,我们认为《考核管理办法》指标明确、可操作性强,有助于提升公司
竞争力,也有助于增加公司对行业内人才的吸引力,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
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对激励对象有较强的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
核目的。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所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丁庆生、徐家敏、宗显政


                                                      202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