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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盟升电子: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2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
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
告。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2、2022 年 4 月 7 日至 2022 年 4 月 1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3、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调整事项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原拟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
励资格,公司拟取消其获授的 0.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应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8 人调整为 67 人,拟首
次授予权益数量由 100.40 万股调整为 100.20 万股。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
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相符。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
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1、公司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4、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所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与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