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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盟升电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6-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
定,作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电子”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
异化分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
日、2022 年 3 月 12 日、2022 年 3 月 16 日、2022 年 4 月 2 日、2022 年 4 月 30
日在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和《关
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截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691,72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回购最高价格 61.0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49.70 元/股,
回购均价 57.81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39,990,449.90 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
交易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
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
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盟升电子
2021 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
分配。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的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6 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
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新增股
份 378,000 股,公司的总股本由 114,670,000 股变更为 115,048,000 股。公司按照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 691,729 股后,对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
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 0.36 元(含税)调整为 0.3591 元(含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15,048,000 股,扣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 691,729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 114,356,271
股。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公司总股本为 115,048,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691,729 股,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114,356,271 股,公司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
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
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114,356,271×0.3591)÷115,048,000≈0.3569 元/股。


    以本核查意见出具前一交易日(6 月 13 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62.09 元/
股测算: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62.09-0.3569)÷(1+0)=61.7331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62.09-0.3591)÷(1+0)=61.7309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
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61.7309—61.7331|÷61.7309=0.0036%,小于 1%。


    因此,公司累计回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在
1%以下,影响较小。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劭悦              姜海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