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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盟升电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08-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相关规定,对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1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67.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2,098,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7,847,017.55 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4,251,582.45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对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90523
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
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根据《管
理办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公开发行时,在
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自贸试验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序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投资总额                    2022.6.30 实    实施主体
 号                                              投资额
                                                            际投入金额
                                                                           盟升科技、
  1    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   16,948.25       16,948.25       5,819.45
                                                                           盟升电子
                                                                           国卫通信、
  2    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   17,635.74       17,635.74       5,031.56
                                                                           盟升电子
  3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6,200.00        6,200.00       5,744.64    盟升电子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盟升电子

  5    超募资金                            /    54,641.17      44,240.00       /
             合计               50,783.99      105,425.16      70,835.65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0)。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进度,在募集资金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
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时间         使用状态时间
   1        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2        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原计划工期 24
个月,原预计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卫星导航产品产业
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项目实施地均在同一地块,受疫情影响
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前期工作沟通协调效率较低,且受所在区域环保管控要求、疫
情反复、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使得土建施工进度延后。截至目前,该等项目主体
建筑工程已完成封顶,部分生产、检测设备已购买,目前公司正在加快推进项目
实施,经审慎评估,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
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的延期未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
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劭悦              姜海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