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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升电子: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2023-01-06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2 号


    ───────────────


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 亿元,其中 2.5

                               1
亿元用于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5,000 万元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2)公司电子对抗装备产品与当前卫星通信、卫星导航产品

所用通道均属于无线电范畴,在技术上同源且是往高频段方向的延伸。

    请发行人说明:(1)电子对抗装备产品的具体形态,与发行人现

有及前次募投项目产品在技术水平、产品功能及应用领域的区别及联

系;(2)结合发行人所在行业发展趋势、发行人竞争地位、募投项目

产品研发及验证情况、市场容量、未来列装及客户开拓计划等情况说

明新增产能规划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净额 105,425.16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尚有 32,157.84 万元未使用;2)前募项目

“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实际投资

金额较低且目前均已延期,“技术研发中心项目”预计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请发行人说明:(1)截至目前,前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

前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前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是否存在差异;

(2)后续各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安排、募集资金具体支出安排,募集

资金是否预计出现大额节余;(3)“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

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出现延期的原因,是否存在实施障碍或无法

实施的风险;(4)前次募集资金尚有较大金额剩余的情况下进行本次

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

                               2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其中用于“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

建设项目”25,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2)流动资

金需求测算中假设发行人 2022 年-2024 年期间各年营业收入以 20%的

增长率变动;3)本次募投项目全部达产后可实现营业收入 35,000.00

万元,净利润 10,028.96 万元,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7.64%。

    请发行人说明:(1)“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各项投资的具体内容及金额、测算依据、测算过程;(2)区分研发和

生产用途,说明单位基建投资额、单位产能投资额的合理性,基建面

积、设备数量与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3)结合 2022 年营业收入实

现情况,说明收入增长率参数的设定是否审慎,流动资金需求的测算

是否谨慎、合理,结合资产负债率指标等情况,说明补充流动资金规模

的合理性;(4)“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营业收入

测算的具体过程,说明相关参数设定的依据及合理性,结合近期同行

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建设情况,说明效益测算结果是否谨慎合理;(5)

结合募投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测算本次募投项目中实质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金额,说明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是否超过募

集资金总额的 30%。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关于财务性投资

                               3
    根据申报材料:1)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持有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 3,774.92 万元,包括全联众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 4 家公司股

权,上述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2)2020 年 11 月,公司与佛山保利

防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增资协议》,公司出资

5,196.16 万元认购其 5,000.00 万元基金份额,以上产业基金投资属

于财务性投资。

    请发行人说明:(1)投资上述 4 家企业的背景、过程和目的,结

合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与发行人的交易情况、具体协同效应等,说明

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具体依据;(2)投资产业基金的背景,基金具

体投资去向、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及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发行

人及关联方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标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最

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

月内发行人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

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5 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关于经营情况

    5.1 关于应收款项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25,768.07 万元、43,836.79 万元、57,968.32 万元及 68,468.06 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1.03%、103.58%、121.84%及 293.93%,

占比较高;2)公司 1 年以内应收账款的占比分别为 81.09%、73.69%、

                                4
55.76%及 62.19%,呈下降趋势;3)公司军品销售回款周期较大程度上

受公司产品所处配套层级的影响,配套层级较低的回款周期较长。

    请发行人说明:(1)区分民品和军品说明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

平均回款时间和期后回款情况,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的原

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平均回款时间和

期后回款情况,报告期内信用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逾期

账款和回款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其充分性;(3)公司主要产品、

在手订单所处的配套层级及报告期内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及原因,不

同层级产品的平均回款周期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存在配套层级降

低导致回款周期延长的风险。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2 关于收入与成本

    根据申报材料:1)2022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23,293.88 万

元,同比下降 0.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89.90 万元,

同比下降 80.67%;2)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5.91%、63.74%、

59.64%及 53.31%,呈下降趋势;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

整体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材料中元器件、生产辅料、外协件采购均价

大幅上升,模块及组件采购均价在 2022 年 1-9 月出现大幅下降;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下降、制造费用占比提高;5)

2022 年 1-9 月,公司用电和用水量大幅增加;6)报告期内,公司主要

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叠。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综合毛利率、分行业毛利率变动的具

                               5
体影响因素及各因素的影响程度。

    请发行人说明:(1)在收入基本持平的情况下归母净利润大幅下

降的原因,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2)报告期内主要原

材料采购价格上升、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的原因,模块及组件采购

均价在 2022 年 1-9 月出现大幅下降的原因,结合主要产品的定价政

策、产品配套层级情况、新产品的价值含量等,说明毛利率是否存在进

一步下滑风险并完善相关风险提示;(3)在原材料采购均价上升的情

况下,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下滑的原因,结合存货的结转情况说

明存货与成本的匹配性,结合制造费用的构成,说明制造费用占比提

高的原因;(4)2022 年 1-9 月用电和用水量大幅增加的原因,与公司

产品产量的匹配性;(5)报告期内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叠的具体情况,

向同一客户同时采购、销售的原因。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3 关于存货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10,925.66

万元、12,297.00 万元、16,773.10 万元及 29,876.72 万元,占流动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18.95%、7.33%、9.84%及 20.14%,其中原材料占比分

别 为 19.82% 、 23.06% 、 47.10% 和 42.38% , 在 产 品 报 告 期 末 余 额

11,131.18 万元,较 2021 年末大幅增加;2)公司已对部分存货进行报

废处理,其余存货经测试不存在跌价情况,未对在库存货计提跌价准

备。

    请发行人说明:(1)存货中原材料的主要构成、最近一年一期占

                                   6
比大幅上升的原因,原材料的备货依据、订单覆盖率和期后结转情况;

(2)在产品的构成、订单覆盖率和期后结转情况,结合生产周期说明

报告期末大幅增加的原因;(3)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的主要构成、期

后销售情况,是否存在长库龄存货并说明尚未实现销售的原因,是否

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报告期内存货报废的金额及原因、是否存

在其他类似需报废的情况,是否进行报废处理,结合存货跌价准备的

测试过程,说明不存在跌价的原因,计提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是否与可比公司一致。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4 关于固定资产与装修费用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末,公司存在长期待摊费用 8,263.32 万

元,其中装修费 8,253.61 万元,系公司在建的科技园及相关配套附属

设施在建工程项目于 2022 年 3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应的装修款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2)报告期末,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原值较 2021 年

末增加 36,756.11 万元,但机器设备原值仅增加 2568.78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装修费用的具体构成、确认依据、摊销政策,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所涉及装修项目的面积、装修标准、

主要供应商和资金支付情况,说明装修费用发生额的合理性;(2)结

合生产模式,说明房屋及建筑物原值大幅增加但机器设备原值增长不

大的合理性,相关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的变动与投资活动现金

支出的匹配性。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对装修费用的真

                                 7
实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5.5 关于销售费用

    根据申报材料:1)计入销售费用的售后服务费自 2020 年开始大

幅下降;2)报告期各期计入销售费用的销售佣金金额分别为 1,005.49

万元、1,371.89 万元、0 元和 170.34 万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

司尚有销售佣金及售后服务费 1,888.25 万元未支付。

    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销售佣金和售后服务费的主要交易对手

方、金额、形成原因和计提标准,截至最近一期末存在大额未支付款项

的原因,相关交易对手方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境外业务存在大额销售佣金和售后服务费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6 关于商誉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末,公司存在商誉 7,911.49 万元,主要是

收购南京荧火 51.00%股权形成。

    请发行人说明:(1)收购南京荧火的背景,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的

合理性;(2)结合南京荧火业绩实现情况、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

相关参数的确定依据,说明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其他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中列举了三项公司内控不规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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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发行人说明:上述不规范问题的发生原因、相关影响及整改落

实情况,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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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发行人区分“披露”及“说明”事项,披露内容除申请豁免外,
应增加至募集说明书中,说明内容是问询回复的内容,不用增加在募
集说明书中;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以楷体加粗标明更
新处,一并提交修改说明及差异对照表;请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回复
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核查把关,并在发行人回复之后写明“对本回复材
料中的公司回复,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
确”的总体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科创板     再融资    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3 年 01 月 0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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