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19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 16:30 以现场+通讯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
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
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
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
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
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并同意以 13.6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0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
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