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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燕麦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26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
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五人,实
际出席董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三
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
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1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进行
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和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首次授予
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由原 19.68 元/股调整为 19.38 元/股。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
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8)。
    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作废处理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
“《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
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
039)。
    4、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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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68 名激励对象归属 61.312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
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
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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