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严谨、实事 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慎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 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邓超、邹海燕 2022 年 4 月 18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邓超 邹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