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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燕麦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3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
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
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 年,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经营的决策
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在维护
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
工作中发挥了监督的作用。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
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
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
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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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
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 2022 年
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为 144,848,536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 87,624 股,以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8,952,182.40 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回购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72,886.04 元。因此,2022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30,225,068.44 元,占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7.04%。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
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7、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 1-12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
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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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
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公司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
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1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
需要,符合正常商业逻辑及公平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
上实施,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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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
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
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11)。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
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
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5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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