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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拓医疗: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21-06-0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西
     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拓医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康拓医疗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021]95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51.00 万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51,603,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3,355,571.58 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208,247,828.42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全部到
     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对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 0800005 号)。

     二、募投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08,247,828.42 元,少于《西安
     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
     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52,347.75 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总投资额(万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元)         资金金额(万元)      金金额(万元)
         三类植入医疗器械产品产
 1                                     42,907.78           42,347.75             20,824.78
             业与研发基地项目

                                          1/4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0.00
            合计                     52,907.78       52,347.75          20,824.78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
    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
    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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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康拓医疗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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