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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拓医疗: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3-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被保荐公司简称: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明欣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明明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康拓医疗”、“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康拓医疗进行
持续督导,并出具 2022 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或“报告期”)持续督导跟踪
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项目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制定并严格执行持续督导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        工作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
          相应的工作计划。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
          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保荐机构已与康拓医疗签署了保荐协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协
    2                                             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
          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
                                                  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对协
          于修改后五个工作日内报上海证券交
                                                  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易所备案。终止协议的,协议相关方
          应自终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          2022 年度,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
    3     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        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作。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
          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2022 年度,康拓医疗未发生需公开发
    4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
          上公告。

                                          1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         2022 年度,康拓医疗及相关当事人未
5    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事项。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康拓医疗及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
6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年度,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出的各项承诺。                           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与
     司 治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         执行情况,公司《公司章程》、三会议
7    会、董事会监 事 会 议 事规 则 以 及 董   事规则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2022 年度,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
     等。                                     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
     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
                                              保荐机构核查了康拓医疗内控制度建
     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立与执行情况,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
8    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关法规要求。2022 年度,公司有效执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
                                              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
     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
                                              康拓医疗已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保荐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及时沟
     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
9                                             通、审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重大遗漏。
     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
                                              康拓医疗在重要信息披露前一般与保
     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
                                              荐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并提交公告文
10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
                                              件进行事先审阅,确保信息披露的合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理性、准确性。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 报
     告。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对康拓医疗 2022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
                                      审阅,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
                                      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
11   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
                                      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 文
     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
                                      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
     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对相关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内容进行必要核实。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2022 年度,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12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发生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

                                      2
     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       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       2022 年度,康拓医疗及控股股东、实
13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       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项的,保荐人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况。
     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
     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
     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
                                            2022 年度,康拓医疗未出现应披露未
     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
14                                          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
     的,保荐人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
                                            不符的情况。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
     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
     的,保荐人 应督 促 上市公 司 做 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
     《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
     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       2022 年度,康拓医疗及相关主体未出
15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       现该等事项。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
     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六十七
     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四)
     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
     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
     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
     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
     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
     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     2022 年度,康拓医疗未出现该等事
16
     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       项。
     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
     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
     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
     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
     他情形。
                                      保荐机构对 康拓医疗募集资金的专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
                                      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
17   存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
     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3
                                           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技术风险

    1、新产品研发和注册失败的风险

   三类植入医疗耗材具有研发技术难度高、周期长、环节流程复杂的特点,且必
须经过严格的注册审批程序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注册证书才可进
行销售,如涉及境外销售,还需要取得相应国家地区关于医疗器械的相关准入许可。
若未来公司研发项目发生研发失败或无法取得注册证的情况,可能影响公司业务发
展规划,对公司长期核心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迭代和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医疗器械行业高速发展,技术迭代较快,市场需求亦不断变化。考虑到
三类植入医疗耗材研发周期较长,若技术迭代和市场需求变化对公司在研项目的应
用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可能对公司造成损失;若公司因无法及时研究开发新技
术而导致公司产品不满足市场需求,失去市场认可,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保护的风险

   公司在多年的研发和生产过程中不断改进、创新,形成了现有产品相关的核心
技术。公司核心技术一方面受已获批专利的保护,另一方面出于技术保密的原因部
分专有技术未申请专利保护。虽然公司针对专有技术制定了相应的保密措施,但如
果出现内部技术保密管理不善出现核心技术泄密,或外部竞争对手侵犯公司知识产
权的情况,则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4
       1、产品质量及潜在责任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植入性医疗耗材,用于精密的植入手术,且植入后需长期停留
在人体内,若产品质量发生问题,会对手术治疗效果产生较大影响,甚至严重威胁
患者生命健康。虽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尽最大可能保证产品的质量
和安全性,报告期内未发生由产品质量导致的医疗事故或纠纷,但若未来公司产品
出现质量问题,在患者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患者提出索赔、发生诉讼仲
裁、公司受到相关部门处罚,将对公司的声誉、经营环境、财务状况等造成不利影
响。

       2、境外经营的风险

    公司拥有 3 家境外子公司,其中 BIOPLATE 系公司于 2017 年收购,承担了境
外研发、生产、销售的职能。跨境管理向公司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
管理层不能很好地满足国际化管理的要求,可能对公司境外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
外,如果境外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或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
大变化,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或因国际关系紧张、贸易制裁等无法预知的因素导致
其他不可抗力等情形,可能对公司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持续发展带来潜在不利影
响。

       3、集中采购政策相关风险

   2023 年 1 月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耗材信息集中
维护工作的通知》,提出神经外科类相关医用耗材产品将进行十八省(区、兵团)联盟采
购,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神经外科产品虽然尚未受到带量采购的影响,
但随着上述区域性带量采购政策的推进,公司未来产品的中标数量存在不确定性,产品中
标价格可能出现下滑,在尚未开展带量采购的区域,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存在被同步下压

的可能,均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存货减值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库存商品、原材料、半成品等构成。存货管理往往需要考虑未
来订单量、原材料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及价格走势、自身仓储能力、生产及物流效率
等多种因素。公司为提高服务市场、应急供货的能力,产品品类较全。随着公司业

                                      5
务规模不断扩大,如果公司不能有效提高存货管理效率,将有可能降低公司的资金
使用效率或发生存货减值,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业务类别单一的风险

    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于神经外科颅骨修补固定产品,2022 年,颅骨修补固
定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94.87%,占比较高,产品集中,其他产品占比相
对较小。若未来颅骨修补固定产品市场因集中采购或出现替代性产品等重大不利变
化,可能出现导致收入规模萎缩或现有主力产品市场需求大幅下降,进而对公司的
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无。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3,994.87           21,254.77           12.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569.82            8,162.65            -7.26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6,798.20            6,640.14             2.38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9,197.56            10,328.95           -10.95
     流量净额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4,328.32           50,332.27            7.94
     的净资产
      总资产                 63,813.57           57,337.92           11.29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0             1.57           -17.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0             1.57           -17.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17             1.28           -8.59
    股收益(元/股)
                                             6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64           20.84              -6.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3.14           16.95              -3.81
    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63            7.91              -0.28
            (%)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994.8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89%,主要
是公司继续加大市场推广,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市场渗透率实现营业收入增长。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7,569.82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26%;主要由
于:(1)围绕 PEEK 骨板在美国上市开展前期推广以及加大对齿科产品、心胸外
科产品的推广投入导致的相关销售费用增加;(2)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扩充
项目及技术储备,以及为推进 PEEK 骨板、生物再生材料人工硬脑膜产品在海外注
册上市投入的研发费用增加;(3)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798.20 万元,较上年
增长 2.38%,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17.20%、8.59%,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综上,公司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细分领域全产品线服务能力

    公司围绕颅骨修补固定手术的临床需求,形成了齐全的细分领域产品线,是国
内为数不多的能够围绕患者需求提供神经外科颅骨修补固定多样化解决方案的企业。
从材料上看,公司的颅骨修补固定产品涵盖传统钛材料、高端 PEEK 材料、可吸收
聚合材料;从具体产品上看,公司产品涵盖 PEEK 骨板、钛网板、PEEK 链接片、
钛链接片、螺钉、试模、骨塞、骨网、骨塞条、一次性使用脑科引流装置、配套手
术工具等颅骨修补固定手术过程中涉及的全套产品和多种可选择解决方案,此外公


                                        7
司还积极开展相关产品的研发,开展颌面修补、人工硬脑膜、抗菌涂层引流导管等
多个在研项目,有望进一步扩充细分领域的产品线。
    齐全的产品线和解决方案帮助公司更好地服务终端科室、满足患者需求,同时
各产品线之间也产生了良好的协同效应,尤其是公司具有首创性,占据国内第一大
市场份额的高端 PEEK 材料产品对公司钛材料产品的市场拓展起到了一定的带动作
用。

       2、持续的产品和工艺创新能力

    公司重视创新和研发,在紧扣主营业务的基础上,专注于持续的产品创新和工
艺提升,已成功实现了多个原始技术向产业化应用的转化,驱动公司在行业内取得
突破。公司自 2008 年取得钛材料颅骨修补固定产品相关注册证后,相继开发了 3D
打印试模、钛网板蚀刻法加工等工艺,不断升级技术提升钛修补固定产品的性能。
2014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核心技术人员胡立人参与研发的“个性化颅颌面骨替
代物设计制造技术及应用”项目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在此基础上,公司重点
投入 PEEK 材料产品研发,并于 2015 年取得首个国产 PEEK 骨板注册证,近年该
产品连续占据国内同行业第一大市场份额,实现了进口替代。2015 年公司取得国
内首个 PEEK 链接片注册证,并随后开发了 PEEK 链接片的注塑法新工艺。公司研
发的 PEEK 粉材可回收激光烧结 3D 打印技术制造的 3D 打印 PEEK 骨板已获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同意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该产品
已按照创新医疗器械进行注册审评审批,进一步强化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目前,
公司正在开展多个在研项目,丰富的产业化经验和经验证的产业化成果为公司持续
的产品和工艺创新提供了保障。

       3、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主要产品为植入类医疗耗材,其质量直接影响治疗效果乃至患者生命安全。
公司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在硬件上充分利用先进的生
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在软件上针对采购、研发、生产、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各
个环节设置了全面的控制节点,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程序。在严格的质量管理下,
公司符合国内相关质量标准,通过各项检查,并且多个产品获得 FDA 注册和 CE 认
证,保障公司产品的高质量和稳定性。


                                     8
    4、完善的境内外营销网络

    公司在国内建立了完善的经销网络,拥有超过 300 家经销商,产品销往国内众
多知名三甲医院,包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南方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
一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空军军医大学唐都
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安徽省立
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等,获得其相关科室的认可。在海外市场,公司产品销往美国、欧盟、巴西、俄罗
斯、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完善的、国际化布局的销售网络有助于
提升公司市场地位,扩大品牌影响力效应,更好地开拓市场。

    5、优秀的核心管理层团队

   公司拥有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立人曾获得“西安市十
佳创新人物”称号,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在企业成立之初带领团队完成了
钛颅骨修补固定产品的研发,并在后续的企业战略管理中搭建市场化导向的研发体系,把
握市场趋势,引导企业正确的发展方向。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均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专业
背景,长期专注于业务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管理,在长期探索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
和企业管理经验,能够带领企业快速发展,从而使公司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公司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化幅度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             1,830.11        1,680.48          8.90
         资本化研发投入               0.00            0.00            0.00
          研发投入合计              1,830.11        1,680.48          8.9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7.63            7.91           -0.28
             (%)

                                       9
                                                                    变化幅度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0.00            0.00             0.00

    2022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较上年增加 149.63 万元,增长 8.90%,研发投入总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同比下降 0.28%,主要系 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12.89%,营
业收入增幅高于研发投入增幅。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授权 14 项,其中新增发明专利 6 项,新增实用新型
专利 8 项。其中发明专利主要是基于掩膜的分区预热设备及其分区预热方法的专利,
该专利应用于 PEEK 粉料的 3D 打印,有利于增加打印设备稳定性,降低设备维护
成本,提高 PEEK 粉料利用率,降低产品生产成本。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021]95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51.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251,603,4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3,355,571.58 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208,247,828.42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全部到位,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800005 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1,848,699.33 元,2022 年
度使用募集资金 13,341,667.45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84,249,804.44 元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1,603,4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35,419,593.45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28,811,589.85
 其中:本报告期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13,341,667.45

                                      10
    项目                                                           金额(元)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107,617,516.03
    其中: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99,681,537.90
       发行费支付金额                                                               7,935,978.13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含理财产品收益)                                  4,495,103.77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84,249,804.44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公司募集资金在
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72010078801600003838            84,249,804.4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1                     170485094                         0.00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761.7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前述
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西安康拓医
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众环
专字[2021]第 0800108 号)。华泰联合证券已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关于西
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完成前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1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计划存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
鉴于公司已对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投入金额为 0 元,因此公司将择机注销该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
                                                11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合计持股数   持股比例
 胡立人       董事长       28,168,420         1,018,096   29,186,516   50.30%
 朱海龙    董事、总经理    5,690,000              -        5,690,000    9.81%
 胡立功        董事         934,000           272,000      1,206,000    2.08%
  吴栋         董事         590,000            92,480      682,480      1.18%
  吴优    董事、副总经理       -                  -            -          -
            董事、副总经
 赵若愚   理、核心技术人    590,000           334,832      924,832      1.59%
                员
 王增涛      独立董事          -                  -            -          -
  张禾       独立董事          -                  -            -          -
 郭毅新      独立董事          -                  -            -          -
  帖凯      监事会主席         -               19,312          -        0.03%
 王志斌      职工监事          -               15,504          -        0.03%
 李子叶        监事            -                  -            -          -
 尚玮玮      副总经理          -                  -            -          -
  周欢      董事会秘书         -                  -            -          -
  沈亮       财务总监          -              3,808.00         -        0.0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胡立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胡立人直接
持有公司 28,168,420 股,通过西安合赢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 1,018,096 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50.3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
事项。
    (以下无正文)




                                        12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