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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拓医疗: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24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拓医疗”)
的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日常
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从公司整
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两届独立董事履职。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由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第一届董事会共有 3 名独立董事:王增涛先生、
郭毅新先生、卫婵女士;2022 年 9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由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履职,第二届董事会共有 3 名独立董事:王增涛先生、郭毅新先生、
张禾女士。换届前后公司独立董事情况如下: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增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 年 8 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
经济学专业,获博士学位。1991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陕西财经学院贸易经
济系老师;2000 年 4 月至今,历任西安交通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讲师、副教
授、教授。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康拓医疗独立董事。
    郭毅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 年 2 月出生,华中科技大学
法律专业,获硕士学位。2013 年 6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律
师;2019 年 8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 年 11 月至今,
任陕西帝意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康拓医疗独立董事。
    张禾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 4 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工
商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1985 年 7 月至今,历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

                                     1
与财务系讲师、副教授、加拿大温莎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14 年 3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0 月至今,任郑州安图
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晶科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西安开天铁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 12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陕西通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9 月至今,任康拓医疗独立董事。
    卫婵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 年 12 月出生,西安统计学院金
融与投资专业,获学士学位。2000 年 7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
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财务主管;2005 年 9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岳华会计
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7 年 9 月至今,先后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经理、高级经理;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康拓医疗独立董事;
2020 年 12 月至今,任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满足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我们积极参加公司的
会议,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会前,仔细阅读会议资料;会
中,积极讨论仔细审议每个议案;谨慎、独立地行使表决权,并对在必须的时候
发表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
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2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王增涛      8        8      0           0       0      否         2
 郭毅新      8        8      0           0       0      否         2
  张禾       4        4      0           0       0      否         1
  卫婵
             4        4      0           0       0      否         1
(离任)

    2、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2 年,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
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
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
平提升。
    在此过程中,公司及管理层积极配合,及时针对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与我们充分沟通,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
条件。

    三、2022 年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未发生重大关
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按照“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
原则进行的交易,交易价格及关联交易内容公允、合理,且履行了合法的审议程
序;相关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独立性未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也不存在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存在为控股公司 BIOPLATE, INC.和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

                                     3
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类授信合同提供担保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控股
公司发展需要,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资金占用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并购重组
    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事项。

    5、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完成换届工作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兼顾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同行业和地区的实际薪酬水平,具
有公允性及合理性,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履行了业绩快报的披露义务。

    7、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期间
工作情况和资质情况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该所具备相应的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
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满足公司审计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

    8、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4
    报告期内,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20 元(含税),共计派
发 35,977,347.60 元(含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
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
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9、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及股东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10、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
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外信息披露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情况,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11、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
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稳步推进内部控制建设。

    12、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能够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在 2022 年度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忠
实履行各自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13、开展新业务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14、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5
    2022 年度,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勤勉、
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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