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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拓医疗: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4-2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拓医疗”、“公司”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5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1.00万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251,603,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355,571.58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208,247,828.42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3日全部到位,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3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 0800005号)。公司已按照相
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以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1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序                             总投资额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额           金金额
号                             (万元)
                                                   (万元)         (万元)
      三类植入医疗器械产品产
 1                             42,907.78          42,347.75          20,824.78
        业与研发基地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0
            合计               52,907.78          52,347.75          20,824.78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
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五)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

                                           2
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
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3、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
关文件等事宜。

    (六)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
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投项目
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盘活银
行存款,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
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
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保本型的投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


                                   4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9,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9,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郑明欣                 丁明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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