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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禾致源:诺禾致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5-26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了解到,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
良好的专业水准。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

    二、     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已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议案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并向我们提
交了与此次关联交易相关的文件,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1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相关协议
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或者
按照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原则确定,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具
体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然                         史本军




                                                      2021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