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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禾致源: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05-29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1 年 5 月)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法人治
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 司核
心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 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
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 份有
限公司章程》、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
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 司股权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 象的业绩
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 公司
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 告本计划
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
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 内与公司

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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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本办法规定的各 项考
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
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及董事会在审核考 核结果的
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
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相对于 2020 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          35%                30%

        首次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82%                69%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          146%              12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各年度营业收入
      相对于 2020 年增长率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