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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禾致源: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7-02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1-021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
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
名单》”)。
    2、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1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
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诺
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外籍员工成为激励对象的合理性已充分说明。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