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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禾致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诺
 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禾致源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及《科创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负责诺禾致源科上市后的持续
 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诺禾致源科签订《保荐协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2                                               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及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3                                               回访等方式了解诺禾致源科业务经营情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况,对诺禾致源科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诺禾致源科在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期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
   4
          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 间未发生按相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
          指定媒体上公告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诺禾致源科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发
   5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1
                                              在本持续督导间,保荐机构督导诺禾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致源科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6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保荐机构督促诺禾致源科进一步完善
7
     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公司的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保荐机构督促诺禾致源科进一步完善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公司的内控制度并规范运行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
     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和规则等



     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保荐机构督促诺禾致源科进一步完善
9    充分的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审阅其信
     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息披露文件
     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保荐机构对诺禾致源科的信息披露文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件进行事前或事后的及时审阅,不存
10   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
                                              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 况
     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诺禾致源科及其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控 股 股 东 、 实 际 控 制 人 、 董 事 、 监
11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述事项的
     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成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情况




                                          2
     持续关注上述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诺禾致源科及其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1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
     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                             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告,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在 本 持 续 督 导 期 间 , 经 保 荐 机 构 核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
13                                            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 报告的情况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行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
     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法《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诺禾致源科未发
14
     大 遗 漏 等 违 法 违 规 情 形 或 其 他 不 当 情 形 ; 生前述情况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
     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
     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保荐机构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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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计划,并明确了具体的检查工作要求




     上述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
     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
     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诺禾致源科不存
16   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在前述情形
     (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
     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3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诺禾致源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产品和服务较为单一,无临床应用相关资质及业务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营基因检测科研服务业务,系基因组学应用行业起步较早的一个细
分领域。而基因组学的其他应用领域还包括已经较为成熟的无创产前筛查和肿瘤基
因筛查,以及正在起步的新生儿遗传病筛查、罕见病基因筛查、健康管理等领域。
这些新的技术应用将带来更为广阔的市场和业务机会。公司目前尚无上述基因测序
临床服务领域的业务资质,存在服务内容较为单一的风险。若新产品的市场开发不
及预期,或公司未来不能及时根据技术应用发展不断推出新产品,将对公司的行业
影响力、竞争力和业务增长性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不断拓展产品线,并在 IVD、遗传、病原等多赛道积极
布局,协同发展。

    2、新产品研发风险

   为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一直重视产品和服务品类的创新和升级迭
代。公司在病原微生物检测、肿瘤基因检测等多个检测服务领域、智能交付平台系
统,以及多组学大数据服务领域都有研发布局。基因组学应用行业研发项目具有技
术水平高、发展变化快、资质报证周期长、研发投入成本高等特点,项目在开展过
程中易受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同时,在研发过程中,研发团队、
技术路线选择、管理水平等都会影响产品研发的成败。如果公司投入大量研发经费
后,无法在预期时间内研发出具有商业价值且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将对公司的盈
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在不断创新研发新产品的过程中,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结合市场发展趋势不断改善公司的战略布局,加强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研发团队的

                                    4
研发效率和质量,同时做好成本控制,从而能够避免产品研发失败带来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降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基因组学应用行业属于发展较快的高科技行业之一,随着高通量测
序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内成熟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将变得愈发激烈,未来产品价格仍
可能继续下降。在这种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进行调整运营策略,
将无法抵御行业整体服务价格下降的趋势下,所带来的行业整体毛利率和净利率下
滑,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在服务质量、技术水平、销售模式、营销网络和人才培
养方面持续提升,保证公司的竞争力水平,并不断扩大业务规模、完善人员结构,
从而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2、人员和资产投入难以快速调整的风险

    公司的人员和资产投入具有一定的刚性,在业务规模发生变化时难以及时调整。
而这些刚性成本较高,在遇到疫情影响等影响因素时,人员、资产等资源的配置不
尽合理,仍可能会出现盈利能力大幅波动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不断拓宽发展营销渠道,扩大销售量,提高产能利用率,
保证业务规模发生变化时,使影响降到最低。

    3、核心测序仪器和试剂供应商较少,对供应商依赖的风险

    基因测序行业产业链上游以设备研发、仪器耗材生产为主,中游环节以基因测
序服务提供商为主,下游环节借助基因测序技术得到的结果应用于各类科研机构、
医疗机构、制药企业及个人消费者等。经过长期发展,对于基因测序行业中游服务
提供厂商来说,由于 Illumina 和 Thermo Fisher 的产品在数据读取结果的可靠性、辅
助工具的全面性、技术人员的积累方面均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因此对 Illumina 和
Thermo Fisher 的测序仪器及配套试剂依赖程度较高,是行业发展、产业链分工的结
果。公司作为基因测序行业中游测序服务提供商中业务规模较大、市场地位较为领
先的企业,亦选择主要使用 Illumina 和 Thermo Fisher 的测序仪器,与行业整体趋势
一致。

                                      5
   针对上述风险,Illumina 和 Thermo Fisher 在技术上不构成垄断,国内外逐渐涌入
更多的供应商为中游厂商提供测序仪器和配套试剂,因此,公司将会增加供应商的
多样性,从而降低对供应商依赖的风险。

    4、境外业务经营风险

   公司的境外服务主要由位于香港、新加坡、美国、英国等地的境外子公司开展,
客户支付的服务款项亦由上述子公司接收。在境外开展业务和设立机构需要遵守所
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尽管公司长期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境外经营经验,但公司
管理人员及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或商业规则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便会造
成公司管理难度增大或者面临当地监管部门的处罚。同时,如果经营所在国家和地
区的法规政策、政治、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均可能给公司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
和持续增长带来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公司总部对境外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无法
得到有效执行,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合规性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在加强本地化经营的同时,持续关注加强对当地的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和商业规则的理解,向专业机构汲取经验,保证公司在风险面前保持
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5、人才短缺风险

   公司过往发展得益于拥有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研发、生产、市场营销及经
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高层次管理人才、
专业人才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如果公司的人才培养、引进不能满足公司扩张需要,
甚至发生人才流失的情形,公司的研发能力、经营管理水平、市场开拓能力等将受
到限制,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不断地优化人员结构,完善人才管理方案,并不断增加
专业人才的引进,保证公司在规模扩大的同时,具备稳定的技术团队。

(三)行业风险

   公司的基因检测科研服务业务须接受各级卫生、药监部门的行业监管。2014 年
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对基于高通量测序技术的基因检测服务行业进行监
管和规范。公司如果不能持续满足国家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则存
在被相关部门处罚的风险,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6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部门的政策变化,并在公司的生产、经营
等方面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四)宏观环境风险

    1、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对公司产生经营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是国内基因测序科研服务提供商之一,在试剂和仪器采购方面的需求量相
对较大,公司仪器及试剂主要供应商的生产地或控制方为美国的占用率较高,根据
美国《出口管制条例》美国商务部可通过将某些实体或个人列入“实体清单”的方
式,对该实体或个人发出“出口限令”,要求任何人在向实体清单上的实体或个人出
口被管制货物前,均需预先从美国商务部获得《出口许可》。

    截止 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未被列入美国“实体清单”,公司采购
的相关产品亦未列入中美贸易战提高关税的清单。但若中美贸易摩擦继续发展,导
致公司采购上述供应商仪器、试剂被列入加征关税清单,或被美国列入禁止向中国
出口的产品清单,或收到其他贸易政策限制导致公司无法正常采购相关仪器和试剂,
或供应商大幅提高原材料价格,均会对公司的成本控制甚至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用提高本地化合规经营的策略,目前国内供应商也陆
续推出仪器和试剂产品,我们采取将更多的国内供应商纳入选择范围从而降低中美
贸易摩擦所带来的影响。

    2、经济环境风险

    公司从事的基因组学应用行业属于新兴的高新技术行业,各个国家和地区间竞
争异常激烈,各个国家、地区之间的监管存在一定的差异。近些年此行业专利侵权
诉讼事件频发。如果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时,未能充分认识到可能侵犯第三方申请
在先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公司未经授权侵犯诺禾致源的知识产权,上述行为的发生
亦可能会产生知识产权侵权的纠纷。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充分了解目标市场所在地区的监管法规与知识产权法规
政策,加大知识产权布局力度,推进市场开拓尤其是海外市场时及时申请知识产权
和进行资质认证。避免因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产生经济损失。


                                     7
    3、新冠疫情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进入 2021 年以来全球疫情情况尚未稳定,疫情仍在反复,存在公司未来业绩较
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为减小疫情对公司业务带来的影响,将继续推动数字化经
营,提高自动化管理水平,提高测序效率和稳定性,从而保证市场竞争力水平。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866,396,324.39     1,490,027,645.77              25.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4,986,098.35        36,539,135.05            515.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75,603,907.22        22,057,788.38            696.1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473,741.43       342,073,087.28            -14.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91,810,149.25     1,116,250,391.49              60.52
            总资产                2,859,351,915.80     2,024,732,082.96              41.22


     2021 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8                0.10                 48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8                0.10                 48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45                0.06                 650.00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73               3.32           增加 11.41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1.50               2.00           增加 9.50 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8.06                7.54           增加 0.52 个百分点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 186,639.6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5.26%,主要系报告期
内公司营业规模扩大所致。其中随着新冠疫情的稳定,国内客户销售收入达到
                                           8
119,787.50 万元,同比增长 24.62%,海外客户营收 66,579.09 万元,同比增长 26.42%。

    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498.61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
515.74%,主要因营业收入增长和成本费用率降低影响;

    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560.39 万
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 696.11%,主要因营业收入增长、成本费用率降低影响;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9,181.01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 60.52%,
主要系公司首发新股股本增加、资本溢价增加及本年度实现净利润影响;

    公司总资产 285,935.19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 41.22%,主要系公司首发 A 股
募集资金带来的货币资金增加,公司业务增长应收账款增加,及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新租赁准则使用权资产增加影响;

    报 告期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 0.58 元/股,相比上年同期增长
480.00%,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和成本费用率降低带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增长影响;

    报告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45 元/股,相比上年同期增长
650.00%,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和成本费用率降低带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增长影响。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全球化市场布局优势

    公司先后在中国香港、美国、英国、新加坡、荷兰、日本等地成立了全资或合
资子公司,并于 2016 年起先后在美国、新加坡、英国建立研发生产实验基地。

    公司业务覆盖全球 6 大洲约 70 个国家和地区,为全球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
医院、医药研发企业、农业企业等 5900 多家客户提供专业的基因科技产品和服务,
业务布局明显领先国内其他企业,海外科技服务业务已成为公司重要收入来源之一。

    公司旗下临床检测实验室均已取得权威机构认证,为实现全球标准化、海外服
务本土化提供了坚实保障,其中天津医学检验所获得 CAP 实验室认证、美国实验室
获得 CLIA 认证,英国实验室获得 ISO/IEC17025 认证、GCLP 认证。


                                      9
2、智能化生产和信息化运营优势新模式

   公司不断优化各操作环节的自动化水平,通过提高自动化管理水平,减少人工
使用和人工误判,降低成本、提高测序效率和稳定性。在此基础上,公司开创性地
开发了全球领先的柔性智能交付系统,实现全流程自动化。同时,公司积极探索智
能化生产在更广泛的业务范围中的应用。

   公司不断优化和改进收样、样本管理、检测、上机、库检、交付等各环节的管
理流程信息化水平,通过信息化系统的二次开发提高管理系统与生产环节的交互性,
提升可追溯性,通过提升管理效率缩减成本、缩短交付周期、提升服务质量的稳定
性。

   公司具有完备高效的全球信息化运营矩阵,通过业务端的 LIMS 实验室信息管理
系统、CMS 交付管理系统、CSS 客户服务系统,管理端的 HCM 人力资本管理系统、
SRM 供应链管理系统 、CBS 资金管理系统等,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支持公司实时、
准确的管理和运营,以信息化助推公司精细化管理。

3、规模优势

   公司为研究研发提供全面便捷的一站式解决方案,随着基因测序仪器的通量越
来越大,基因测序服务的规模效应优势也将越来越显著。较大的客户基数和业务规
模,使得公司能够有效降低运维成本,缩短测序周期,在控制成本的同时为客户提
供高性价比的服务,从而进一步扩大客户群体,形成良性循环。

4、业务多点增长优势

   公司自设立时以 de novo 从头测序核心技术成功开拓科研服务市场,在创新驱动
和效率驱动的研发导向下,建立了自主的核心技术体系,为公司紧跟生命科学研究
前沿及可持续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全面掌握目前主流及前沿的基因测
序技术,并在数种复杂高难度的前沿测序技术方面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包括 de
novo 测序技术、表观组学测序技术、单细胞测序技术、宏基因组学测序技术等。同
时公司全面引入蛋白质组、代谢组等多项技术并行整合,搭建了多组学整合研究技
术体系平台。

   基于基因测序核心技术开拓临床应用,公司自主开发创新的肿瘤基因检测医疗
器械,并在 IVD、遗传、病原等多赛道积极布局,协同发展。
                                      10
5、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高素质规模化的技术和管理团队,汇集分子生物学、医学、临床检验
学、数学、物理、农学、计算机和信息学等专业领域的专家和博士硕士人才等一千
余人,组建形成全球最具规模的生物信息团队。随着公司持续推动智能化发展,逐
步减少人工操作,高层次人才比重会进一步提高。此外,公司还拥有一支专业基础
扎实、技术研发与应用经验丰富、行业理解深刻的研发团队,为公司的新品研发和
技术开发提供了人才保证。

6、客户资源优势

    独特的业务发展模式增加了公司客户粘性,使得公司客户资源优势日益明显。
从早期基因组学研究阶段建立起的合作关系中,公司深刻理解客户的潜在需求,并
随着科技服务进程的推进而不断加深。随着公司将业务链条延伸至 IVD、遗传、病
原等领域,前期培养的客户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越来越多的客户与公司建立起长
期的合作关系。得益于公司提供的一体的生物科技研发服务以及在生物基础研究研
发服务领域长期的项目经验积累,增强了客户服务满意度,提升了客户粘性。稳定
优质的客户群体为发行人未来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了保障。

七、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1 年 4 月 7 日募集资金                                      46,678.20
 减:发行费                                                           1,531.20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5,491.80
   补充流动资金                                                      14,448.82
   对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到账后)                               38.76
 银行手续费                                                                 0.06


                                           11
 加:银行存货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141.29
 减:销户转出利息                                                                        65.43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243.41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用于项目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补充流动资金          0200201619200018221           已销户,零余额
 公司北京和平门内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化和数据中
                                                  110912310310803              已销户,零余额
       北京分行            心建设项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基因测序服务平
                                                     615255878                 已销户,零余额
     公司北京分行        台扩产升级项目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因检测试剂研
                                             20000044593200040408342               5,243.41
   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发项目
           合计                   /                       /                        5,243.41


(二)募集资金是否合规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使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
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
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1     李瑞强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214,810,148         214,810,148

        王其锋            董事、董事会秘书                                 -                     -
  2
         李潇                    董事                                      -                     -
  3
  4      张然                  独立董事                                    -                     -
                                            12
  5      史本军             独立董事                          -              -
  6      泮伟江             独立董事                          -              -
  7      赵丽华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
  8      李金玲              监事                             -              -
  9       沈驰               监事                             -              -
                                                              -              -
 10       吴俊              副总经理
 11      曹志生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
 12      施加山             财务总监                          -              -
 13      王大伟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


      除直接持股外,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瑞强 2021 年通过参与战略配售新增间接
持股 488,259 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其锋 2021 年通过参与战略配
售新增间接持股 379,757 股;公司财务总监施加山 2021 年通过参与战略配售新增间
接持股 298,381 股;公司副总经理吴俊 2021 年通过参与战略配售新增间接持股
217,004 股;公司副总经理曹志生 2021 年通过参与战略配售新增间接持股 244,130 股;
公司监事赵丽华 2021 年通过参与战略配售新增间接持股 81,377 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瑞强 2021 年通过持股平台致源禾谷间接持股 31,550,014
股,诺禾禾谷持股 11,147,286 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其锋 2021 年
通过持股平台致源禾谷间接持股 891,111 股,诺禾禾谷持股 238,313 股;公司财务总
监施加山 2021 年通过通过持股平台致源禾谷间接持股 388,747 股;公司副总经理吴
俊 2021 年通过持股平台致源禾谷间接持股 2,898,148 股;公司副总经理曹志生 2021
年通过持股平台致源禾谷间接持股 1,019,253 股;公司副总经理王大伟 2021 年通过持
股平台致源禾谷间接持股 1,053,465 股;公司监事赵丽华 2021 年通过持股平台诺禾禾
谷间接持股 40,000 股。公司监事李金玲 2021 年通过持股平台诺禾禾谷间接持股
76,980 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诺禾致源科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的公司股权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
事项。


                                       1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陆胤                   彭    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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