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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禾致源: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4-13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 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3-013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等。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7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2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12,95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3,182,374.86 元(不含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769,625.14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全
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对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614 号)。公司
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按照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44,976.96 万元低于《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50,398.63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原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额        资金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1   基因测序服务平台扩产升级项目     14,521.35       14,521.35         12,959.21     天津诺禾
 2   基因检测试剂研发项目              9,900.00        9,900.00          8,835.00     天津诺禾
 3   信息化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9,977.28        9,977.28          8,903.97       公司
 4   补充流动资金--现金               16,000.00       16,000.00         14,278.78       公司
               合计                   50,398.63       50,398.63         44,976.96

     (二)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到账,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12,952,000.00 元,扣除证券公司承销费用人民币 46,170,038.40 元,募集资金实
际到账金额人民币 466,781,961.6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                                                   5,243.41
     对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                                                            130.94
     银行手续费                                                                         0.01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72.94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185.40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5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
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他理财产品)。公司在选择投资收益凭证等产
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
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中心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
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
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0.52 亿元(包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
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