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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之江生物:之江生物: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1-02-03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不兼任总经理和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邵俊
斌先生基于公司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战略考虑,于近日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
告,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该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邵俊
斌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兼研发中心总监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的职务。
    邵俊斌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任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实现稳健增长。公
司董事会对邵俊斌先生在担任总经理期间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邵
俊斌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将更加专注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及投入尖端科
技研发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公司董事长邵俊斌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1年2月
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吕力琅女士为公司总
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吕力琅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
规定,对总经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吕力琅女士符合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能力以及工作经历,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
方向,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对吕力琅女士的背景及工作经历的了解,认为其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
任职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吕力琅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详见同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3 日
附件:

                              吕力琅女士简历
    吕力琅,女,中国国籍,1977 年 1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员职
称,2000 年北京大学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毕业获医学学士学位,2010 年复旦大学
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18 年复旦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博士入学
至今。并分别于 2014、2017 年、2019 年于英国剑桥大学、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
法国巴黎政治大学进行医院管理与改革项目研修。
    2000 年 7 月至 2012 年 10 月,吕力琅女士分别任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院
长办公室科员、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职位;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院长助理;2014 年 6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复旦大学附
属肿瘤医院副院长兼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副院长。目前兼任上海市医药卫生青
年联合会常委、中国抗癌协会医院管理分会常委、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精确放
疗技术分会粒子束学组副主任委员等职。
    吕力琅女士具备公共卫生教育背景,长期从事肿瘤专科医院管理、人才培养
工作,专注于推行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模式,对于肿瘤领域的诊治前沿和发展
方向有着深刻认知。吕力琅女士全面参与了上海市重大项目市质子重离子医院的
建设,负责并圆满完成我国首台套质子重离子设备的各项国家级注册审批申报工
作,具备丰富的医疗器械注册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多项省部级面上和重点
项目,发表多篇核心科技论文。获第十八届“上海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上海
市“十三五”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先进个人、第六届上海市医务青年管理十杰、上
海市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