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之 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之江生物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出具的证监许可 [2020]3214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676,088.00 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3.22 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 2,103,780,523.36 元,扣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61,458,884.31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942,321,639.05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21]第 003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9,177.19 万元,本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758.08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为人民币 137,463.89 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 113,000.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4,463.89 万元(含利息收入 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1 项目 金额(万元)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195,883.00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4,424.47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101.88 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333.47 本年度支付发行费用及增值税税金 1,317.3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758.08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113,000.00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24,463.8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 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存 款 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方 (万元) 式 上海之江生物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外滩 活 科技股份有限 121909460410808 12,027.35 支行 期 公司 上海之江生物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 科技股份有限 121909460410609 1,005.95 上海浦东大道支行 期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上海之江生物 活 公司上海市浦江高科技 科技股份有限 1001119829100054725 2,428.69 期 园支行 公司 上海之江生物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 科技股份有限 3101040160001987889 1,062.41 上海分行 期 公司 上海之江生物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 科技股份有限 121909460410106 19.33 上海浦东大道支行 期 公司 2 上海之江生物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 医药科技有限 20000046467300101240226 6,161.78 上海分行 期 公司 上海之江生物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 医药科技有限 3301040160016973805 1,758.37 城东支行 期 公司 总计 24,463.89 说明: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 五入造成的。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含下属实施主体)及保荐机 构已分别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外滩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江高科技园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在 2021 年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情况参见本节 之“(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3,101.88 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 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333.47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 第 5895 号)。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3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定期存款等存 款方式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出具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投资金 是 序 产品 额 收益 预期 否 受托银行 认购日 到期日 号 名称 (万 类型 收益率 到 元) 期 招行上海外 定期 2021-3- 2022-3- 保本固 1 10,000.00 2.2500% 否 滩支行 存款 15 15 定收益 工行浦江高 定期 2021-3- 保本固 2 4,000.00 2022-3-23 2.2500% 否 科技园支行 存款 23 定收益 工行浦江高 定期 2021- 保本固 3 5,000.00 2022-3-24 1.7000% 否 科技园支行 存款 12-24 定收益 4 杭州银行上 定期 2021-3- 保本固 4 37,000.00 2022-3-26 2.2500% 否 海分行 存款 26 定收益 杭州银行上 定期 2021- 保本固 5 2,000.00 2022-3-26 1.6500% 否 海分行 存款 12-26 定收益 招行上海浦 定期 2021-3- 保本固 6 30,000.00 2022-3-17 2.2500% 否 东大道支行 存款 17 定收益 北京银行上 定期 2021-3- 保本固 7 11,000.00 2022-3-17 2.2500% 否 海分行 存款 17 定收益 北京银行上 定期 2021- 保本固 8 5,000.00 2022-3-17 1.6500% 否 海分行 存款 12-17 定收益 杭州银行城 定期 2021- 保本固 9 3,000.00 2022-1-13 1.6500% 否 东支行 存款 10-13 定收益 杭州银行城 定期 2021-4- 保本固 10 6,000.00 2022-4-2 2.2500% 否 东支行 存款 2 定收益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 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购置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约 277,844,040.00 元,全资子公司上海之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约 182,177,820.00 元购买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 2168 号 9 幢的房产用于研发、 生产及办公使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同意将“体外诊 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实施地址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588 号 26 幢 4 楼”,“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址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 2168 号 9 幢 301 室”。 八、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5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已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十、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鉴证意见:“之江 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之江生物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之江生物的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十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 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之江生物 2021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4,232.1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526.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526.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本年度 是否达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实现的 到预计 总额 投入金额 额的差额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分变 (1) (2) (4)=(2)/(1) 效益 效益 (3)=(2)-(1) 期 化 更)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 变更实 2022 年 21,905.99 21,905.99 21,905.99 140.80 140.80 -21,765.19 0.6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级项目 施地址 8月 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 变更实 2022 年 22,168.75 22,168.75 22,168.75 93.37 93.37 -22,075.38 0.4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施地址 8月 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 2022 年 否 11,514.37 11,514.37 11,514.37 161.07 161.07 -11,353.30 1.4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8月 产品研发项目 否 55,000.00 55,000.00 55,000.00 4,249.40 4,249.40 -50,750.60 7.7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25,097.31 25,097.31 97.31 100.3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 不适用 58,643.05 58,643.05 58,643.05 27,784.40 27,784.40 -30,858.65 47.3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194,232.16 194,232.16 194,232.16 57,526.36 57,526.36 -136,705.8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8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 行费用。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3,101.88 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333.47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第 5895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 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意意见。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13,000.00 万元,详见本 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 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 2 月 26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购置房产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约 277,844,040.00 元,全资子公司上海之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9 自有资金约 182,177,820.00 元购买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 2168 号 9 幢的房产用于研发、生产及办 公使用。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同意将“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实施地址变更为“上 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588 号 26 幢 4 楼”,“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址变更为“上海 市闵行区陈行公路 2168 号 9 幢 301 室”。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