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之江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2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之
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先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就《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从业资格,且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在对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
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
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
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学尧: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