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之江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18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公司 2022 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增加公司 2022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 2022 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于永生:




                                                     2022 年 5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学尧:




                                                     202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