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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之江生物:之江生物: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4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2-066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8 幢 102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1

普通股股东人数                                                        3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1,577,11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1,577,1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7.245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7.245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俊斌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倪卫琴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71,306,817 99.6223 270,297 0.377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使用部     6,049 95.7228 270,2 4.2772        0     0.0000
         分超募资金永      ,189            97
         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穗、费俊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