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生物: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2-05-06
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9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B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烟台荣达创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荣达)、I-NOVA Limited(以下简称I-NOVA)、RongChang
Holding Group LTD. (以下简称RongChang Holding)、房健民、烟台荣谦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荣谦)、烟台荣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烟台荣益)、烟台荣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
台荣实)、烟台荣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荣建)直接持有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至2026年6月30日。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威东、房健民、林健、王荔强、王旭东、邓勇、熊晓
滨、温庆凯、杨敏华、魏建良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
个月至2026年6月30日。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至2026年6月30日。
一、股东相关承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42.6301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8.00元,
1
公司已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科创板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部分承诺如下:
(一)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1、 非自然人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烟台荣达、I-NOVA、烟台荣谦、烟台荣益、RongChang Holding、
烟台荣实与烟台荣建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上市后A股股票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
有发行人A股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A股股票收盘价须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
2、 自然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房健民承
诺如下:
本次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上市后A股股票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
有发行人A股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A股股票收盘价须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
3、 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人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人王威东、林健、王荔强、温庆凯
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上市后A股股票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
2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
有发行人A股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A股股票收盘价须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
4、 未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人
未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人王旭东、邓勇、熊晓滨、杨
敏华、魏建良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上市后A股股票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
有发行人A股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A股股票收盘价须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
(二) 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承
诺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何如意、傅道田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本次发行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
相应调整。
(三) 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广科、李壮林、李嘉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本次发行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
相应调整。
3
(四)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或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王玉晓、房艺、林永
青、林晋、熊娙、王寅晓、姜静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上市后A股股票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
有发行人A股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A股股票收盘价须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
二、股东股票锁定期延长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9日收市,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
价格48.00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
有限售流通股的情况及本次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如下所示:
(一)相关承诺人持股情况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数量(万股) 占总 数量 占总 间接持
序 原股份锁 现股份锁
股东名称 股本 (万 股本 股平台
号 定到期日 定到期日
的比 股) 的比
例(%) 例(%)
2025年12 2026年6
1 烟台荣达 10,238.1891 18.81 - - -
月31日 月30日
1360.0 I- 2025年12 2026年6
2 房健民 2,621.8320 4.82 2.50
000 NOVA 月31日 月30日
4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数量(万股) 占总 数量 占总 间接持
序 原股份锁 现股份锁
股东名称 股本 (万 股本 股平台
号 定到期日 定到期日
的比 股) 的比
例(%) 例(%)
2025年12 2026年6
3 烟台荣谦 1,850.7388 3.40 - - -
月31日 月30日
2025年12 2026年6
4 烟台荣益 1,663.0337 3.06 - - -
月31日 月30日
2025年12 2026年6
5 烟台荣实 919.0203 1.69 - - -
月31日 月30日
RongChang 2025年12 2026年6
6 411.1338 0.76 - - -
Holding 月31日 月30日
2025年12 2026年6
7 烟台荣建 216.3655 0.40 - - -
月31日 月30日
上述延长承诺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
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二)相关承诺人通过持股主体延长锁定期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通过烟台荣达、烟台荣谦、烟台荣益、烟台
荣实、烟台荣建、RongChang Holding、I-NOVA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
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至2026年6月30日。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5
技术人员延长本次发行前所持有股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
情形,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
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四、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延长
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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