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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昌生物:荣昌生物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12-21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荣昌生物
                                   股票代码:688331




                                     2022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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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目录


一、股东大会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案
    1、议案一:《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议案二:《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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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
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
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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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
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投票注意事项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荣昌生物
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
202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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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2 月 2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烟台市开发区北京中路 60 号孵化中心三楼创客空间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     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议案一:《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议案二:《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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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议案一:《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议案二:《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议案一:《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议案二:《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     见证律师出具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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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
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
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
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制订了《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 2022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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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制订了《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 2022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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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根据授予时情况调整实际授予数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等进行审查确认,并同
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
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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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但如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
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议案已经 2022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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