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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昌生物: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2023-03-30  

                        公司代码:688331                                                  公司简称:荣昌生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披露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公

司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要求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

规则》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经理工

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制度,并建立了战略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

    公司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健全清晰,制衡机制有效运作。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

了满足公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相关内部控制

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并得到了有效执

行。

    2023 年公司将根据外部监管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的发展,及时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进一步做好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工作。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
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 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62 号),公司于 2022 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4,426,301

股,并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第二章第三条(二)规定:“新

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

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公司将在披露下一年度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威东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