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2021-05-20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指定高级
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指定高级管理人员范丽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公
司将在范丽女士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后,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备案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63329988
传真:0512-63322154
电子邮箱:securities@mingzhi-tec.com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 1999 号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