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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志科技:明志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6-09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六月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55)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 1 -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 4 -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 6 -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 6 -

     议案二: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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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企业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下午 14 点 30 分正式开始,会议开

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之前,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迟到股东人数、股权数不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
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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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5 分钟,次数不超过 2 次。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

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按

股权书面表决方式,股东请在各项表决事项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
选一项用“√”表示,并在表决票上签字。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1-009)。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

     十一、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调

整。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
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
担。

     十四、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9)。

     十五、特别提醒: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
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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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
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
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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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 199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吴勤芳

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资格审查及会议签到

     审查确认参会人员的身份,完成会议签到程序并向参会人员发放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致辞并宣布会议开始

     1.主持人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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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介绍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总数;

     3.介绍会议其他参会人员;

     4.宣读会议须知,并介绍会议议题、表决方式。

(三)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逐项宣读并审议各项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五)现场与会股东临时发言或提问

     由各位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就相关事项进行临时发言或提问,如无发言或
提问,则可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六)投票表决等事宜

     1.股东填写表决票;

     2.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督,汇总确认表决结果;

     3.监票人宣读各议案表决结果。

(七)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合并网络投票结果

(八)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九)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并安排参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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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4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30,77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
司注册资本由 92,307,692 元增加至 123,077,692 元,总股本由 92,307,692 股增加至
123,077,692 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拟根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的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将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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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苏州明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其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经上海证券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上
                                                     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3 月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
                                                     21 日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
                                                     通股 3,077 万股,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证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307.7692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公司的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307.7692 万股,

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万股,其他种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 12,307.7692

类股 0 股。                                          万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第二百零四条     本章程自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
                                                     第二百零四条     本章程自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于上海证
                                                     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
准的内容为准。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的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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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07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7.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3,090,5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3,725,344.5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9,365,155.4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1]B04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
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936.52 万元,低于《苏州明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 50,758.51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
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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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1            高端铸造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0,062.44

       2        轻合金零部件生产线绿色智能化技改项目                    24,617.30

       3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8,078.77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178.01

                                     合计                               48,936.52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

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
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
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的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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