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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志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9-09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 1999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
                      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芮延年先生作
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
权。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3)。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
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议案 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若在本次股
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同时是公司股东的,则需要对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进行回
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355         明志科技               2021/9/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 年 9 月 22 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 1999 号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具体如下: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
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
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法人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格式详见附件)。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 2021
年 9 月 22 日 17:00 前送达(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邮件到达
收件电子邮箱时间为准),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
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四)注意事项

    1、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
印件。

    2、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务必遵守苏州市疫
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进入会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 1999 号苏州明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216
    联系电话:0512-63329988

    电子邮箱:securities@mingzhi-tec.com

    联系人:范丽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
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
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7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