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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志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27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
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夏有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2、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9 月 24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5.00 元
/股,向符合条件的 10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179.89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0)。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夏有才先生、张红亮先生
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