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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志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05-28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勤芳先生《关于提议苏州明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吴勤芳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勤芳先生;

    2、提议时间:2022 年 5 月 24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勤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

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

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

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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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51 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8、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2,307.7692

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7.51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18.1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按照本次回购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7.51 元/股进行

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09.05 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吴勤芳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吴勤芳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暂未有明确的增持

计划。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吴勤芳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

项,并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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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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