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55 公司简称:明志科技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说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询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A股 明志科技 688355 不适用 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范丽 陈玉宇 电话 0512-63329988 0512-63329988 办公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 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 1999号 1999号 电子信箱 securities@mingzhi-tech.com securities@mingzhi-tech.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406,664,755.26 1,405,076,090.74 0.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32,483,759.00 1,073,861,334.36 -3.85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281,799,896.81 318,104,585.70 -11.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328,274.08 47,644,416.36 -86.72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747,196.14 40,794,540.49 -114.09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9,046,599.03 24,522,131.93 -259.23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0.59 9.96 减少9.37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5 0.46 -89.13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5 0.46 -89.13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10.87 4.70 增加6.17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04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融通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 股东性 持股 借出股份的 股东名称 比例 条件的股份 冻结的股份 质 数量 限售股份数 (%) 数量 数量 量 境内自 吴勤芳 34.44 42,386,358 42,386,358 42,386,358 无 0 然人 境内自 邱壑 34.44 42,386,358 42,386,358 42,386,358 无 0 然人 东吴证券-招商银行 -东吴证券明志科技 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 其他 2.46 3,032,000 0 0 无 0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境内非 苏州致新企业管理合 国有法 1.95 2,396,159 0 0 无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诺安先锋混 其他 1.66 2,042,072 0 0 无 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 国有法 1.50 1,846,154 1,846,154 1,846,154 无 0 限公司 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汇添富逆向 其他 1.17 1,434,430 0 0 无 0 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境内非 苏州致远企业管理合 国有法 1.16 1,431,651 0 0 无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 境内非 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 国有法 1.08 1,329,800 1,329,800 1,538,500 无 0 限责任公司 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弘永利债券型 其他 0.62 768,442 0 0 无 0 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吴勤芳、邱壑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持有公 的说明 司 34.44%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无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