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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2-08-27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
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
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罗正英




                                                    2022 年 8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芮延年




                                                    2022 年 8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温   平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