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明志科技: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9-24  

                        证券代码:68863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召开
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5)。
    3、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9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7)。
    4、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由于首次授予部分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 2 名激励对象员已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8,100 股;
由于首次授予部分 2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本期个人层
面归属比例为 8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520 股;由于首次
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D”,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为 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500 股。本次合计作废处理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12 万股。
    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03
人变更为 101 人,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9.89 万股
变更为 176.378 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
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授予价格调整、本次
预留部分授予、本次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预留授予确定的授予日、授予条件、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
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

    (四)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
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
件即将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归属的相关手续。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