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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2-10-12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
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文件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邱壑先生相关材料及简历,我们认为:邱壑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
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邱壑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惩戒。本次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二、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李全锋先生、朱伟岸先生相关材料及简历,我们认为:李全锋先生、
朱伟岸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
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李全锋先生、朱伟岸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
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本次聘任程序合
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
    三、对《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范丽女士相关材料及简历,我们认为:范丽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且已取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备案且无异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范丽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本次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四、对《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董玉萍女士相关材料及简历,我们认为:董玉萍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财
务总监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董玉
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本次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罗正英




                                                    2022 年 10 月 11 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芮延年




                                                    2022 年 10 月 11 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温   平




                                                    2022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