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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志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12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0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 1999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普通股股东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0,904,41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0,904,4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4.093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4.093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勤芳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范丽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当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
                                                      (%)
           选举吴勤芳先生为
1.0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90,904,415             100.0000 是
           非独立董事
           选举邱壑先生为公
1.02       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90,904,415             100.0000 是
           独立董事
           选举俞建平先生为
1.03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90,904,415             100.0000 是
           非独立董事
           选举范丽女士为公
1.04       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90,904,415             100.0000 是
           独立董事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当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
                                                      (%)
           选举罗正英女士为
2.01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90,904,415           100.0000 是
           独立董事
2.02       选 举 芮 延 年 先 生 为 90,904,415           100.0000 是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选举温平先生为公
2.03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独 90,904,415                 100.0000 是
           立董事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当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
                                                       (%)
           选举邓金芳女士为
3.01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90,904,415                 100.0000 是
           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马奇慧女士为
3.02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90,904,415                 100.0000 是
           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选举吴勤
       芳先生为
       公司第二
1.01                6,131,699       100.0000
       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
       事
       选举邱壑
       先生为公
1.02   司第二届     6,131,699       100.0000
       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俞建
       平先生为
       公司第二
1.03                6,131,699       100.0000
       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
       事
       选举范丽
1.04                6,131,699       100.0000
       女士为公
         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罗正
         英女士为
2.01     公司第二    6,131,699   100.0000
         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选举芮延
         年先生为
2.02     公司第二    6,131,699   100.0000
         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选举温平
         先生为公
2.03     司第二届    6,131,699   100.0000
         董事会独
         立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 1、议案 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仲思宇律师、李文青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