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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志科技:明志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11-03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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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55)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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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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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55)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企业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4 点 30 分正式开始,会议开
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之前,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迟到股东人数、股权数不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
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每次
不超过 5 分钟,次数不超过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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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
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按
股权书面表决方式,股东请在各项表决事项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
选一项用“√”表示,并在表决票上签字。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2-057)。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

       十一、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调
整。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
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
担。

       十四、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7)。

       十五、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建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尽
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需个人苏康码、行程码、体温无异常,
无咳嗽、咽痛等不适症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会议当日,请提供本次股东大会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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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有效证明,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
行程码查验等相关防疫工作。若会议召开当日相关政府部门等有权机构出台新的防
疫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参会者配合执行。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
入本次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或委托投票进行表决,请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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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 199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吴勤芳

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22 年 11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资格审查及会议签到

     审查确认参会人员的身份,完成会议签到程序并向参会人员发放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致辞并宣布会议开始

     1.主持人致辞;

     2.介绍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总数;

     3.介绍会议其他参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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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宣读会议须知,并介绍会议议题、表决方式。

(三)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逐项宣读并审议各项会议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现场与会股东临时发言或提问

     由各位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就相关事项进行临时发言或提问,如无发言或
提问,则可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六)投票表决等事宜

     1.股东填写表决票;

     2.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督,汇总确认表决结果;

     3.监票人宣读各议案表决结果。

(七)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合并网络投票结果

(八)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九)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并安排参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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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为符合归属条
   件的 100 名激励对象办理了 87.838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归属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4.60
   元。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符合归属条件的 100 名激励
   对象缴纳的新增出资额人民币 12,824,348.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
   币 878,380.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11,945,968.00 元。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87.838
   万元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2,395.6072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307.769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395.6072

万元,每股 1 元。                            万元,每股 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307.7692 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395.6072 万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 12,307.7692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 12,395.6072

万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万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
   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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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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