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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志科技:明志科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12-20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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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55)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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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企业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4 点 30 分正式开始,会议开
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之前,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迟到股东人数、股权数不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
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每次
不超过 5 分钟,次数不超过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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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
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按
股权书面表决方式,股东请在各项表决事项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
选一项用“√”表示,并在表决票上签字。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2-063)。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

       十一、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调
整。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
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
担。

       十四、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3)。

       十五、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建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尽
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需个人苏康码、行程码、体温无异常,
无咳嗽、咽痛等不适症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会议当日,请提供本次股东大会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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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有效证明,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
行程码查验等相关防疫工作。若会议召开当日相关政府部门等有权机构出台新的防
疫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参会者配合执行。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
入本次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或委托投票进行表决,请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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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 199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吴勤芳

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资格审查及会议签到

     审查确认参会人员的身份,完成会议签到程序并向参会人员发放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致辞并宣布会议开始

     1.主持人致辞;

     2.介绍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总数;

     3.介绍会议其他参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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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宣读会议须知,并介绍会议议题、表决方式。

(三)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逐项宣读并审议各项会议议案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现场与会股东临时发言或提问

     由各位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就相关事项进行临时发言或提问,如无发言或
提问,则可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六)投票表决等事宜

     1.股东填写表决票;

     2.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督,汇总确认表决结果;

     3.监票人宣读各议案表决结果。

(七)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合并网络投票结果

(八)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九)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并安排参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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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罗正英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罗正英女士
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董事会提名何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若何艳女士被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则
由何艳女士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2-06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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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何艳女士简历

     何艳,女,1977 年 4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苏州大学工学院管理系助教;2001 年 4 月至今,先
后任苏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和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何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艳女士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
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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