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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键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10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键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键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9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 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 公司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
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的要求,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9 日,同意以 41.18
元/股的价格向 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96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