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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键凯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2-12-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键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有关规定,就键凯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键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79 号),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18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61,77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228.48 万
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3,228.48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
字(2020)第 073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
投资于以下项目:




                                       1
                                                                                  单位: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1     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应用成果转化项目                      15,000.00
     2     医用药用聚乙二醇高分子材料企业重点实验室与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4,000.00
     3     聚乙二醇化药物及医疗器械(临床实验)研发项目                                8,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总计                                32,000.00
注:“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应用成果转化项目”投资规模拟由 15,183.93 万元调整
为 44,042.13 万元,增加投资部分拟使用超募资金 11,713.45 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该事项已
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
况

         (一)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医用药
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应用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辽
宁键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11,713.45 万
元的募集资金向辽宁键凯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
化与应用成果转化项目”的募投项目。

         (二)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                     辽宁键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102MA0QE2651R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赵宣
 注册资本                 15,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4 月 27 日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园区街南、工贸路西 2111020090140248 号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
 经营范围
                          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2
                       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
                       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医用包装材料制造,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
                       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
                       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新型有机
                       活性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键凯科技持股 100%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14,993.82
             净资产                                                             12,150.94
            营业收入                                                             2,759.31
             净利润                                                              1,397.41

    四、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辽宁键凯提供无息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
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
有效。

    同时,辽宁键凯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
有绝对控制权,本次借款财务风险可控。

    五、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上述借款仅限用于“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应用成果转化项目”
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相关款项将存放于辽宁键凯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辽宁键凯已签署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辽宁键凯将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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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该等募集资金的
使用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11,713.45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辽宁键凯提
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
应用成果转化项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辽宁键凯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辽宁键凯提供无息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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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 游                         王 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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